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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安推进村庄经营 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

发布时间:2021-07-19

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:优先发展农业农村,全面推进乡村振兴。为落实总书记要求,紧盯“共同富裕示范区”建设新目标,村庄经营已成为重要的阶段性发展新形态。

临安区于2017年启动了村落景区建设和运营工作,涌现了龙门秘境等村庄经营典型,为打造乡村振兴先行区和共同富裕样板区提供了经验和展示“窗口”。

临安指南村
△临安指南村

村庄经营是村级组织的一项本职工作。对乡村以及乡村的资源资产、产品商品、文化文明等各种形态进行规划、设计、管理、营销的经营活动,获取经营利润,维持村庄管理,促进村庄发展,提升村庄的生态、经济、社会和人文价值,这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(股份经济合作社)理应承担的法定职责,乡村振兴为村庄经营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。

村落景区是村庄经营的重要形式。它是以旅游功能为主要标准来划定的村域功能区,参照旅游景区的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,以业态为核心进行运营管理。它重构了对村庄资源和价值的认识,是最有条件实行经营行为的一种类型。

村庄经营需要专业经营商

村庄经营是一种经济活动,应当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。村庄经营商是专门从事村庄经营的法人经济组织(公司)。在目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缺乏经营管理人才的情况下,需要通过招引专业团队,与村集体一起对村庄及其相关资源进行经营管理。

村庄经营需要专业人才

村庄经营师是特定的自然人,他(她)具有村庄经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,是随着乡村振兴而涌现出来的新兴的专业技术人才。村庄经营需要“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”,需要一大批爱农村、懂经营、善管理的专业人才——村庄经营师。

村庄经营需要农村职业经理人

农村职业经理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招聘和合同约定,专门从事村庄经营或者从事村级集体经济管理的“另类村领导”。从本质上讲,农村职业经理人就是村庄经营师,但两者的经营范围、重点和方式有差异,与村集体组织的关系也有差异,需要甄别。

村庄经营必须厘清资产关系

权属清晰是资产经营管理的前置条件。农村所有山、水、林、田、湖、草等资源属村集体所有,农户或者经营者只有使用权或者经营权。村庄经营管理过程中,利益相关方必须厘清列入经营范围或相关的资源资产产权关系,并以合法合约的形式固定下来。

村庄经营必须建立利益共享机制

关键看村集体经济是否得到发展、村民是否增收、经营商是否获得收益。形成上述三方良性互动、合作共赢的利益机制,是村庄经营管理的核心所在。

村庄经营必须积极而稳妥地推进

统筹好县域顶层设计和指导推进工作;落实好村级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建设;保障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措施;匹配好村级集体经济的改革发展;遵循好市场经济发展规律;发挥好“乡贤”的特别作用。(来源:杭州发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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